近年来,绵阳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环境治理全过程监管,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全市环境安全。日前,市环境保护局公布了一批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12家企业因环保问题受到处罚。
典型案例1
未批先建,粉尘污染严重
2017年12月,绵阳市扶活建材有限公司将破碎、粉磨车间以及生产设施设备出租给四川尚铁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使用。2018年6月,安州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四川尚铁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原生产的粉磨水泥改为生产粉煤灰,擅自改变生产原料及成品,并增加鄂破工段,未按要求重新办理环保手续;该公司在破碎生产过程中未采取集中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未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并将洞渣、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为此,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同时针对企业破碎生产过程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粉尘无组织排放、扬尘污染严重依法作出查封决定。
2018年5月,市环境保护局对绵阳龙江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松垭镇万吨供水工程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新建地下储水窖于2014年10月开始建设,储水窖建设前未取得环评手续。2018年7月17日,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2
私设排污口,生产废水直排
2017年11月,涪城区环境保护局对时雪男经营的涪城区龙溪废旧塑料加工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加工店的生产废水循环池设置有排污口,生产废水通过排污口排出,经地埋式管道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因市政污水管网堵塞,导致2017年11月21日生产废水从地埋式管道溢出至地面沟渠和一根塑料管道,进入平政河。为此,涪城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加工店私自设置排污口,将生产废水排入市政管网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在7日内拆除排污口,并提请涪城区人民政府停产整改。
2018年6月,江油市环境保护局在开展“零点行动”中,对江油市正发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池未经处理的废水通过水池底部一根铁质暗管向六合堰排放,暗管所处位置隐蔽,无人看守。经监测,其悬浮物严重超标。江油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将该案移送江油市公安局。8月8日,江油市公安局将该案直接负责人马某某行政拘留。
2018年6月,梓潼县环境保护局对梓潼县东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石牛镇华光村4组与柳林村1组的养殖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养殖场田间贮存池联通一水泥管到花鼓堰河,花鼓堰河水泥管排口有废水排出;该养殖场清粪贮存池下方的观察井处,有清粪通过未防渗的沟渠流入复兴寺放水沟。梓潼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典型案例3
无环评手续擅自建设使用
2017年11月,三台县环境保护局接到群众反映,称三台县潼川镇百花村有人非法冶炼废旧金属。经现场检查,该作坊为梁某某所有,未取得环评手续并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擅自加工处理废旧铅蓄电池,用于提炼铅锭。作坊里,堆放大量已拆解的废旧铅蓄电池。2018年1月,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18年2月,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对梁某某冶炼作坊“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18年7月,盐亭县环保、交通部门联合对该县汽修行业专项督察时,发现创艺汽车维修部存在将危险废物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单位利用的违法行为。2018年9月,盐亭县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2018年2月,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到绵阳市蜀邦家具有限公司检查。经调查核实,2017年7月,该公司陆续修建完成了底漆房1个(40平方米)、面漆房2个(216平方米),漆房均采用水幕+喷淋塔+光氧催化装置等尾气处理设备。该公司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属擅自开工建设。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4
无防污措施,造成环境污染
2018年1月,盐亭县环保执法人员对该县京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原料和废料堆场产生扬尘污染。2018年2月,盐亭县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市环境保护局在四川雄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酸性废气处置装置未按环评要求采用碱液喷淋,而是采用清水喷淋后排放。2018年2月,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
典型案例5
违法堆放,无防污染措施
北川羌族自治县环保执法人员在对四川携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在桂溪镇永利村1组的木材堆放场内堆放有锰矿废渣,且未采取防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2018年6月,北川羌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对擅自堆放的锰矿废渣进行清运,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随后,将该案移送江油公安机关并案处理。
2017年11月,北川羌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北川开茂水库库区枢纽工程项目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DH高效污水净化器,且主体工程已投入使用。2017年12月,环保执法人员检查时又发现,该项目拌和系统的废水,经抽水泵抽至办公楼前的安昌镇至永昌镇的污水管网检查井排放。2018年3月,北川羌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